电销多多《隐私政策》


【更新日期:2022年 7月1日】

【生效日期:2022年 7月1日】


提示条款:

在使用“电销多多”移动服务运用软件产品的各项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隐私政策》(以下或简称“政策”)。如果您不理解或仍对本政策其中相应内容有疑义或不同意本政策,您应立即停止使用电销多多的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电销多多服务的,将被视为对本政策内容的认可。
青岛必特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为“我们”)尊重并保护用户信息,并且将以高度勤勉和审慎的义务对待这些信息。在您使用了青岛必特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时,我们将按照本隐私权政策收集、处理及披露您的信息。我们希望通过本隐私权政策向您清晰地介绍我们对您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我们建议您完整地阅读本隐私权政策,以帮助您了解维护自己隐私权的方式。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用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三、用户信息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

四、用户信息的管理

五、用户信息的安全

六、隐私权政策的更新

七、如何联系我们

八、应用权限说明

九、第三方SDK接入说明

一、适用范围

1.1. 本隐私权政策适用于电销多多的所有服务。服务包括向您提供您页面浏览、网站登录服务,以及通过电销多多向您提供的技术服务。
1.2.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政策不适用于其他第三方向您提供的服务,也不适用于电销多多中已另行独立设置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的产品或服务。
1.3.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作为电销多多的用户,若您利用青岛必特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为您的用户再行提供服务,因您的业务数据属于您所有,您应当另行与您的用户约定隐私权政策。

二、用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2.1. 向您提供技术服务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包括:
2.1.1.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您使用具体的技术服务时,您需要提供您的真实身份信息。
2.2. 我们出于如下目的,使用您提交以及我们收集的用户信息:
2.2.1. 为了向您提供服务(如实名认证信息、用来接受验证码的手机号,是继续获得服务的前提);
2.2.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向您推广、介绍产品;
2.2.3. 为提高您使用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保护您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更好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网络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电销多多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我们可能使用您的会员信息、并整合设备信息、有关网络日志以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分享的信息,来判断您账户及交易风险、进行身份验证、安全事件的检测及防范,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
2.2.4. 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2.3 登录注册
(1)您可以通过手机号、微信账号注册登录软件。在您使用手机号注册完成电销多多账户后,我们可以通过注册的手机号向您推广、介绍产品、发送业务通知或与您进行业务沟通,当您通过手机号登录时,我们将收集您手机的IMEI用于验证您的身份;当您通过微信账号登录软件时,我们将收集您的微信账号标识符、头像、昵称、IMEI,用于您登录账号时验证您的身份。
(2)您在上传/更换头像时,我们会请求您的相机、相册、访问媒体存储权限,并在经您授权后收集您上传/更换的头像信息。
2.4 号码导入
(1)图片导入我们会获取您的相机、相册、访问媒体存储权限,进行号码识别导入。
(2)微信导入我们会获取您的访问媒体存储权限,用于获取指定文件进行号码识别导入。
2.5 拨打
(1)获取通话记录权限,用于拨打统计的数据
(2)获取联系人权限,用于添加通讯录联系人,获取通讯录联系人加入收藏
(3)获取拨打电话权限,用于软件拨打电话
(4)获取访问媒体存储权限,用于获取指定文件进行号码识别导入
(5)获取通话状态和移动网络信息权限,用于监听通话状态进行上传统计数据
2.6 标记
(1)获取短信信息权限,用于发送短信给客户
(2)获取联系人权限,用于添加通讯录联系人,获取通讯录联系人加入收藏
2.7 从第三方间接收集个人信息
我们可能会从第三方间接收集(如共享等)您的个人信息,但这只发生在:我们确认该等第三方已经就将相关个人信息分享给我们获得您的同意,或者第三方依法被许可或被要求向我们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要求第三方对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作出承诺,如第三方有违反行为的,我们会明确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会了解第三方已获得的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范围,包括使用目的,个人信息主体是否同意转让、共享、公开披露、删除等内容。这些从第三方获取的个人信息将用于为您提供服务,以及用于保证我们所掌握的您的相关记录的准确性。如果我们对这些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超出第三方已获得的同意范围,在获取个人信息的合理期限内或处理个人信息前,我们会直接或通过提供信息的第三方征得您的同意。

三、用户信息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

3.1. 共享
我们不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用户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3.1.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3.1.2. 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仲裁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3.1.3. 为了促成交易或协助解决争议,某些情况下只有共享您的用户信息,才能促成交易或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3.1.4. 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我们可能委托受信赖的合作伙伴来提供服务,因此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用户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优化用户体验。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用户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用户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用户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3.2.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用户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3.2.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用户信息;
3.2.2. 在青岛必特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用户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用户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和个人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3.3.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3.3.1.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3.3.2. 为保护青岛必特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青岛必特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规则披露关于您的用户信息。

3.4.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3.4.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3.4.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4.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3.4.4.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3.4.5.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3.4.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四、用户信息的管理

4.1. 您可以通过或客服电话进行查询、管理(变更、删除)使用电销多多服务时而提交的基本业务信息(基本资料)和联系人信息。
4.2.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4.2.1.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4.2.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明确同意;
4.2.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2.4.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要求注销了账号;
4.2.5. 如果我们永远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尽可能通知从我们处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4.3. 账号注销渠道:您可以选择“账号安全-注销账号”功能注销账号;账号注销后,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将您的个人信息从业务功能系统删除,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为了维护您和电销多多的合法权益,我们有权在您注销账号之日起36个月内继续在单独的系统中保存您的信息用于证据保存。证据保存期限到期后,我们将及时对保存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

五、用户信息的安全

5.1 青岛必特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常重视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用户信息。
5.2 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无关的用户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用户信息(包含通话服务内容),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许。超出上述用户信息保存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5.3 我们将尽力保障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4 在不幸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泄露、丢失等)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用户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5.5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上报用户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5.6 我们将收集到的您的用户信息存放在中国大陆境内,如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形下因业务需要向境外传输个人信息的,我们会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并向您告知用户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风险等情况。
5.7 如出现电销多多产品和服务停止运营的情形,我们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您用户信息安全,包括及时停止继续收集用户信息的活动;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用户;对所持有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等。
5.8 如超出与收集用户信息时所声称的目或超出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后使用用户信息前,我们会再次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六、隐私权政策的更新

6.1、我们的隐私权政策可能变更。
6.2、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通过站内信、弹窗通知等合理方式告知您,以便您能及时了解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6.3、对于重大变更,视具体情况我们可能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说明本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6.4、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6.4.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6.4.2、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6.4.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6.4.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6.4.5、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6.4.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 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隐私权政策,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我们对本政策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客服电话或者企业微信联系我们,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下:
青岛必特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15110116048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双河路107号内12栋2单元1201户

八、应用权限说明

为了给你提供更好的服务,在你使用过程中会需要以下设备权限。使用之前,我们会申请获得你的授权,你可以在设备系统‘设置-应用管理或应用权限’管理进行允许、取消。具体的应用权限说明如下:
1)网络访问权限 INTERNET:用于访问云端服务器获取应用配置和更新信息。
2)访问网络状态权限 ACCESS_NETWORK_STATE:用于检测联网方式,在网络异常状态下避免数据发送,节省流量和电量。
3)访问WLAN状态权限 ACCESS_WIFI_STATE:用于获取WIFI连接状态,当应用有更新是是否下载更新包,节省流量。
4)获取手机设备识别码和状态 READ_PHONE_STATE:用于友盟统计SDK获取用户设备信息(IMEI/MAC/Android ID/IDFA/OpenUDID/GUID/IP地址/SIM 卡 IMSI 信息),通过IMEI对用户进行唯一标识,以便提供统计分析服务,不开启不影响应用正常使用。
5)获取设备IMSI READ_PHONE_STATE:友盟获取用户设备的IMSI,通过APP收集IMSI对用户进行唯一标识,以便提供统计分析服务。
6)外部应用安装权限 INSTALL_PACKAGES:用于软件更新和安装。
9)拨打电话权限 CALL_PHONE:用户拨打电话的权限,可以给指定号码,或通讯录好友拨打电话。
10)读取存储卡权限 READ_EXTERNAL_STORAGE:用于批量导入号码和导出客户功能,需要读取您选择手机存储里的EXCEL文件和导出时生成EXCEL文件。
11)写入外部存储权限 WRITE_EXTERNAL_STORAGE:用于程序写入外部存储,给SD卡上写Excel文件。
12)调用系统相机权限 CAMERA:用于相机扫描号码提取文字中的手机号码。
16)获取WIFI mac地址 READ_PHONE_STATE:在平板设备或电视盒子上,无法通过IMEI标识设备,我们会将WIFI mac地址作为用户的唯一标识,以便正常提供统计分析服务。
17)读取通话记录 READ_CALL_LOG:用于在首页中的快捷拨打拨号盘中显示通话记录,方便用户对通话记录中的手机号进行添加为客户。
17)发送短信 SEND_SMS:用于快速给客服发送短信。
17)读取软件安装列表 REQUEST_INSTALL_PACKAGES:目的:用于判断是否已安装微信并跳转到微信客服;方式和范围:点击联系客服时获取。
所有的权限你都可以在设置系统“设置-应用管理或应用权限”进行相关权限管理,进行自主的允许、取消权限。

九、第三方SDK接入说明

为了完成相应的功能,我们会接入第三方的SDK来获得技术支持,比如帮助我们统计了解产品用户分布和数据分析,我们可能会向此类合作伙伴提供以下个人信息。本产品在不同时期可能会选择使用其中部分合作方或变更合作方,故清单内的合作伙伴可能会进行调整。
1)友盟SDK
SDK主体:北京锐讯灵通科技有限公司
包名信息:com.efs、com.umeng
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信息(IMEI/MAC地址/Android ID/Android_ID/IDFA/OpenUDID/GUID/IP地址/SIM 卡 IMSI 信息等)、获取运行中进程信息、获取已安装APP信息等
使用场景:用户行为分析、App稳定性监控及实现多种运营方案
使用目的:统计用户在使用软件中产生的崩溃信息
隐私政策:友盟隐私政策
2)支付宝SDK
SDK主体: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包名信息:com.alipay
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
(1) 可变更的唯一设备识别码:是指用户可重置、变更或关闭追踪的唯一设备识别码,如 Android ID、OAID、SSID、BSSID、CAID
(2) 不可变更的唯一设备识别码:是指不因设备恢复出厂设置、应用安全卸载或用户操作而改变的硬件标识符,如IMEI、IMSI、MAC地址、设备备列号、硬件序列号(如传感器硬件序列号) 、SIM 卡序列号、ICCID
(3)基本设备信息:设备机型相关信息,通常用于功能适配、稳定性等功能,如系统设置、系统属性、设备型号、设备品牌、操作系统
(4)网络信息: 如IP地址、网络类型、运营商信息、WiFi 状态、 WiFi 参数、 WiFi列表
使用场景:app中支付宝支付
使用目的:用于您登录账户和支付过程中的安全风控
隐私政策:支付宝隐私政策
3)微信支付SDK
SDK主体: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包名信息:com.tencent.mm.opensdk
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IMEI/IMSI、SIM卡序列号/MAC地址、android_id、设备信息
使用场景:app中微信支付
使用目的:微信支付
隐私政策:微信支付隐私政策